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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菏泽市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支农惠农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对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对农民的关怀。根据《山东省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全市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补贴对象和优先条件
  1、 补贴对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东明县是2005-2006年度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县,今年暂不安排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
  2、 补贴优先条件:购置玉米联合收获机的农户,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农机协会会员。在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可采用按报名顺序或其它群众认可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二、 补贴机具和标准
  1、补贴机具类型:
  (1) 玉米联合收获机(含行走式田间青饲料收获机)
  (2) 小麦免耕播种机
  (3) 深松机
  (4) 秸秆还田机
  (5) 深耕犁(旱田耕深>25cm)
  今年重点对玉米联合收获机进行补贴,拖拉机不列入补贴范围。
 2、补贴标准:
  根据《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台补贴机械按照购机价格的30%进行补贴,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具体见《山东省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和《菏泽市2006年重点补贴机械推介目录》确定的单机补贴标准。每户农民最多可购置不同类别的三台农业机械。
  三、 报名时间
 4月3日-5日, 农民持本人身份证一式三份到所在县区农机局进行报名,开发区农民在牡丹区农机局报名,报名时不确定享受补贴农户名单,只是对报名农户根据优先条件和报名时间排出顺序。
  四、 补贴对象确定办法
  1、 由于补贴资金少,并不是每户报名的农户都能享受到补贴,报名仅是取得购买补贴机械的顺序,具体能不能享受到补贴,要看申请补贴机具是否符合省规定的重点机械以及省分配的补贴资金的额度。
  2、 在确定受补贴对象时,按照机具优先,农机大户、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和农机协会会员优先的原则,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由于今年是先报名,然后省财政厅和农机办根据报名情况下达补贴资金额度,根据确保重点机具的原则,资金首先用于补贴玉米联合收获机。因此,对于没有享受到购机补贴的农户,也请你们给予谅解。
  五、 签定合同
  贴对象确定后,4月21日在县农机局和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对享受补贴的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3日与农户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合同。同时需缴纳200-500元的合同履约金。
  六、 供货及付款方式
  享受补贴的农民持补贴合同到供货点缴纳补贴差价提货,并退回合同履约金,补贴部分由省财政统一集中支付。
  七、 对补贴农户的要求
  (1) 享受补贴的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必须按合同规定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合同约定购机时间10天前通知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并交回合同。逾期放弃购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此项补贴资金。
  (2) 享受补贴的机具二年内不得变卖或转让,确因特殊情况变卖或转让的,必须报县区农机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县区农机局会同县区财政局收回补贴资金。
  责任人:市农机局局长及各县区农机局局长
  市农机局监督电话:5622339 56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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